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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库伦旗农业综合开发漠河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内水农[2015]8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库伦旗漠河沟中型灌区改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库伦旗农业综合开发漠河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境内。 
  3、建设规模:分水闸35座,典型桥14座等,具体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2015年 8月25日—2015年12月25日,共123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漠河沟水库左、右干渠渠道衬砌,新建桥4座,新建分水闸12座,新建分水口24个及配套工程。 
  第二标段:漠河沟水库右干渠渠道衬砌,新建桥8座,新建分水闸8座,新建分水口41个及配套工程。 
  第三标段:泡子涯水库渠道衬砌,新建桥2座,新建分水闸15座,新建分水口70个及配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彩色复印件(彩色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在通辽市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办理报名手续。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 
  8、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投标申请表两份(申请表见附件); 
  10、投标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 
  11、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并携带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外的全部上述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 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通辽市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辽市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通辽市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库伦旗政府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伦旗漠河沟中型灌区改水配套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吴秀民 
  电话:0475-471100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兴刚 
  电话:1514475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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