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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1997年以前(含1997年)入学 非师范类中专统配毕业生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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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19:4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通辽
根据通辽市委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信访工作相关事宜》([2012]3号)和《研究近期突出信访问题》([2013]4号)要求,为妥善解决我旗符合解决范围内的统配生就业问题,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12年4月8日和2013年7月4日通辽市委关于解决“委培生和统配生信访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012]3号)、([2013]4号)指导意见为依据,本着“扩大就业、择优考录、岗薪挂钩、合同管理”的原则,通过严格资格认定、考试聘用、签订合同的办法,面向基层安置,解决符合政策范围内的统配生就业问题,切实维护全旗社会和谐稳定。
   二、解决范围
  1、1997年以前(含1997年)入学,毕业后派遣到库伦旗目前尚未安置的非师范类中专统配毕业生。
  2、1997年以前(含1997年)入学,入学时为库伦旗户籍,毕业后派遣至市级人事部门目前尚未安置的非师范类中专统配毕业生。
三、政策依据
依据通辽市委关于解决“委培生和统配生信访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012]3号)、([2013]4号)会议精神,解决符合政策范围内的统配生就业问题。
四、解决意见
(一)采用统一考试的办法,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根据设定的岗位自主选择。
(二)符合政策范围的统配生资格和身份的界定,以户口本、身份证、学籍档案、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等为标准。
(三)符合政策范围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解决范围:
  1、已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过的;
  2、毕业报道后曾予以分配,但未按分配手续报到的;
  3、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及要求的。
五、安置方向
(一)经审查合格的符合安置政策范围内的统配生,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全部安排到苏木乡镇(场)街道站、办、所工作,其中卫生学校毕业生分配到各基层卫生院工作。工龄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作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成立库伦旗解决统配生就业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考务、体检等专项工作组,明确具体工作职责。
  2、符合政策范围的统配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旗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
  3、成立人社、公安、教育、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组,明确审查条件,严格审查核实证书、证件、档案等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和政审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关键环节,务必要落实责任,严格把关,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出现问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资格审查和政审结束后,对审核合格的统配生,在库伦旗政府网、党建网等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节假日除外)。
  4、报名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
  5、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股
         联系人:黄玉杰 联系电话:15389759205
   (二)组织考试
  1、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试卷分蒙、汉两种文字,由考生自主选定。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试卷总分为100分。
  4、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
(三)组织体检
  1、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以旗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安置资格。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安置
体检合格者,安排到苏木乡镇(场)街道站、办、所或基层卫生院工作,并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要求
(一)在报名期内不进行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今后不再另行安置就业。
(二)公示期及上岗后被举报者,通过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安置资格。
(三)被安置统配生要珍惜就业机会,按时报到,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今后不再另行安置就业。
   八、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安置工作的领导,确保此次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库伦旗解决统配生就业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门德白乙拉(旗政府旗长)
副组长:张立峰(旗委常委、旗政府常务副旗长)
        李富尧(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秦 雁(旗委办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刘图力古尔(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邓吉会(旗财政局局长)
      王桂华(旗教体局局长)
      刘 学(旗委群众工作部部长)
      杨海军(旗公安局副政委)
      马久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考务、体检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图力古尔(兼),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此方案由库伦旗解决统配生就业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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