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绿化对景观树木的需要, 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个人利益, 肆意盗挖、滥挖松树, 给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 近日, 库伦旗森林公安局扣河子派出所 接到这样的警情: 有人在扣河子镇先进村联系购买个人林地的松树,随时有可能实施采挖。
当时派出所的民警均在距该村50公里外的另一个村办案,手头的案件尚未调查完毕,不能及时赶赴新发案现场,为了及时制止采挖行为,避免非法采挖行为造成对森林资源破坏,办案民警果断决定先期通知该村护林员到现场查看情况。
不久,先进村护林员打电话称“到达林地现场的时候,发现有几个人刚刚开始采挖松树,已经予以制止”。办理完手头案件,民警不顾疲劳,马上赶赴扣河子镇先进村采挖松树林地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勘验检查,发现林地内已经有采挖完进行打包的松树三株,另外还有多株松树表土已经被刨开,但还没采挖,未对树木造成损毁。
现已查明,扣河子镇某村民曲某受辽宁省阜新市一树木贩子的委托,在该村收购松树进行倒卖,曲某和树木权属人协商在位于该南山松树林地挑选购买20棵松树,曲某受利益驱使,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挖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实施非法采挖,没想到刚到林地现场实施采挖,就有人前来制止,因为办案民警及时的处置决定,快速终止了非法采挖松树的行为,曲某对非法采挖松树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只是从中赚点差价,根本赚不了多少钱,后悔当初不应该为点蝇头小利采挖松树。
采挖后的三株松树当天在森林公安民警的监督下进行了复植,最大程度减少了对树木的损害。该案现已调查完毕,库伦旗森林公安局对曲某处以行政罚款1800元,补种树木15株的行政处罚。
库伦旗森林公安局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伸向绿色的“黑手”,有力保护库伦绿水青山,有力保护库伦的生态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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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库伦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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