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旗政府的总体部署,库伦旗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认真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一)防护用品 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符合YY0469-2011)、医用防护口罩(N95符合GB19083-2010)、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医用防护服(符合GB19082-2003)、隔离衣、一次性鞋套。 (二)消毒类用品 复合醇免洗手消毒凝胶(500ml/瓶)、抗菌洗手液(500ml/瓶)、泡腾消毒片(100片/瓶)、一次性医用消毒巾(100片/包)、复合双链季铵盐消毒液(450ml/瓶)。 (三)医疗设备 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负压救护车。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医疗物资捐赠请联系捐物电话0475-4713088请先行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除上述物资外, 其他物资捐赠暂不接收。暂不接收境外捐赠。 二、接收爱心捐款的账户、地址 账户:库伦旗红十字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伦支行 账号:05202101040005102 说明:捐款人办理捐款时请注明捐款用途,对未注明特定项目的捐款,将计入“红十字事业捐款”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直接捐款物接收地址:库伦旗库伦镇东梁新区水务局办公楼1楼东侧库伦旗红十字会。 联系人:延大伟 联系电话:13948136143 三、有关情况说明1.方便为捐赠者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物资的需明确捐赠意向。 2.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以网上银行在线捐款为主要渠道, 捐赠时请注明“抗击新型肺炎”。 3.如需咨询捐赠事宜,请致电:0475-4713088,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打。非常时期,敬请理解。 4.原则上国内爱心人士和企业捐赠的物资由旗红十字会统一接受;各苏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及旗直各机关单位接受捐赠的物资统一交旗红十字会,所有捐赠的物资由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调配。 5.上述捐赠款物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库伦旗红十字会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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