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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的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称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部署,负责招聘方案制定、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招聘日常工作指导、聘用审核备案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岗位为旗政府办公室,招聘名额10名。设汉语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两类,其中汉语岗位5名、蒙汉兼通岗位5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参加招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其他专业需取得国家法律资格证书。
5、具有通辽市范围内户籍。
(二)有关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二是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三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是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即日起,在通辽日报、通辽电视台、库伦旗政府网、库伦旗党建网和库伦旗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公开招聘的相关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联系人:于宗莉 电话:15389759200
2、报名要求:报考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政审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4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库伦旗公开招聘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花名册》各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Excel电子文档。
3、报名人数与聘用岗位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或调整招聘计划。
4、报名费每人200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5、低保或贫困家庭报名人员持民政相关部门证明,免收报名费。
6、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建立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册。经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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