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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征集库伦旗文史资料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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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内蒙古
为做好旗政协文史资料征编和旗域文化研究工作,全面反映我旗历史变迁和发展历程,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库伦旗文史资料稿件,诚邀各地各界人士特别是库伦旗政协历届委员、本地文史爱好者、文化研究爱好者踊跃参与,积极撰写发生在库伦旗具有典型意义的史料,向旗政协投稿。一、征集内容征集涵盖库伦旗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城乡发展、生态文明、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医疗卫生等领域的重要史料。重点征集反映建党、建国和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事件、重大建设、重要活动、重要人物、重要历史变迁变化、重要发展成果纪实等,体现我旗历史文化、蒙医药文化、农耕文化、民风民俗等方面的史料文稿。在时间跨度上,古今皆收,以近现代为主,秉持“薄古厚今”原则。二、稿件要求(一)文稿遵循“三亲”(亲历、亲见、亲闻)原则,突出“三性”(统战性、史料性、可读性)特点,彰显地域特色。内容要求客观、真实、具体。(二)文稿不限体裁,以纪实性史料为主,对历史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发展变化的过程及其具体细节,尽可能确实详尽、文风朴实,不加评论,严禁虚构和杜撰。(三)贵在原创和首发。不接受已刊载的文稿(包括但不限于网站、书籍书刊等)。文责自负,严谨抄袭,引用史料和他人文章的请注明出处,引用比例不超过全文20%。采用文稿由出版社“三审三校”,对于可能引起的删减修正等,作者需遵守出版规则。文稿可配1-3张图片,图片备图注。(四)所投稿件必须将作者姓名(可以单位名义,也可以个人或者联名署名)、联系电话等标注于文稿末尾。若是本人口述、别人记录整理的,请注明口述人、整理人。(五)稿件经选用后,将回赠作者样书。三、投稿方式及截稿时间投稿采用打印稿、电子稿均可,可以邮寄,也可以发电子邮件。投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开始,截稿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联系人:  苏日娜 18247550123
                周小柱 15141707309
投稿邮箱:klqzx@126.com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政协,邮编0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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