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中国检察网发布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吴某甲,男性,1972年出生,蒙古族,通辽市库伦旗人,农民。2020年1月10日, 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库伦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1日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奈曼旗看守所。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红某某系夫妻关系。2020年1月9日上午10时左右,被告人吴某酒后回到家中后,因怀疑妻子红某某在外与他人有暧味关系与红某某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被告人吴某用手将自家门玻璃打碎,使用汽油企图烧毁自家房子,从厨房拿出一把尖刀将红某某外衣划破。被父母阻拦后,被告人吴某要求红某某与其一起上山解决此事,并从家中拿出尖刀、汽油、镐、铁锹、镰刀、打火机、白酒等物品装上四轮拖拉机,以儿子相要挟逼迫红某某与其一起上山,表示要到南大青沟水库挖冰窟窿与红某某一起跳进去死。在往南大青沟方向行驶途中,红某某试图逃跑,被告人吴某采取捆绑红某某、用刀划破衣服、脱掉鞋子等方式防止其逃跑,并使用镰刀刀背殴打红某某腿部、驾驶四轮拖拉机撞红某某、挖坑欲埋红某某等方式试图杀害红某某, 将汽油泼到红某某衣服上并用打火机点燃,着火后红某某在雪地上翻滚将身上的火熄灭,整个过程持续约五个小时。后因被告人吴某酒后犯困睡着,被害人红某某趁机逃回家中。被告人吴某睡醒后回家途中四轮拖拉机翻车,求援后被库伦旗公安局民警抓获。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取得了被害人红某某的谅解。
来源 | 中国检察网、通辽新鲜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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