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9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的通报
1、开鲁县草原监理站保安沼片区草原监护工作负责人贾巴达拉夫玩忽职守问题。2014年4月,吉日嘎郎吐镇新艾力村十余村民在义他甸子非法耕种(天然草地和人工草地),2014年4月25日,新艾力村主任向开鲁县吉日嘎郎吐镇派出所报案,报案后,贾巴达拉夫没有履行工作职责到义他甸子进行管护,涉案村民耕种草原面积达1600亩。2018年3月15日,开鲁县人民法院(2018)内0523刑初99号判决书认定,贾巴达拉夫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18年4月19日,开鲁县纪委给予贾巴达拉夫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2、奈曼旗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吴白音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客运车违规领取国家成品油补助款问题。2007年至2009年,吴白音在任职奈曼旗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期间,工作不负责任,对奈曼旗通兴公司上报的5辆公路客运车道路运输证未进行认真审核,致使该5辆客运车违规领取国家成品油补助款合计2.02万元。2018年5月22日,奈曼旗纪委给予吴白音党内警告处分。
3、科左后旗查日苏镇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徐国君违规下拨扶贫资金的问题。2014年至2017年,科左后旗扶贫办向查日苏镇农牧业服务中心专户拨付各类扶贫专项资金1529万元,镇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徐国君,缺乏对嘎查委员会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意识,将扶贫资金拨付至施工方和嘎查村干部个人银行卡内,造成沃德嘎查挪用扶贫资金2.3万余元,造成一定损失。2018年7月20日,科左后旗监察委给予徐国君警告处分。
4、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挂职副局长兼能源办公室负责人赵贺明监督检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赵贺明作为市发改局挂职副局长兼任能源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的5号、6号66千瓦自备机组整改任务工作,未严格执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要求和通辽市发改委有关文件要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6月29日,霍林郭勒市监察委给予赵贺明记过处分。
5、库伦旗六家子镇林业工作站原站长金晓明未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7月,库伦旗六家子镇林业工作站原站长金晓明在任期间,未发现六家子镇东嘎查以村民个人名义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且在未履行公示程序的情况下,将申请材料送到林业局,办理了《林木采伐证》,致使嘎查437株杨树被滥伐。2017年8月8日,金晓明被库伦旗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免予刑事处罚。2018年7月2日,库伦旗纪委监委分别给予金晓明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一级岗位等级的处分。 6、科左中旗住建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王玉成滥用职权用欠条抵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2015年7月,科左中旗住建局召开党组会议,决定由质监站负责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2014年,宝龙山惠民家园小区开工建设,在施工期间一直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6年1月4日,该小区出现农民工上访讨薪事件,涉及农民工23人,拖欠工资60万元。2016年2月24日,该小区为了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规定应向质监站补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06.8万元。但开发商高慧群只交了10万元现金,剩余96.8万元打了欠据。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上访的情况下,质检站站长王玉成滥用职权,仍同意开发商只交10万元现金,剩余96.8万元打欠据,并向高慧群出具了106.8万元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据。2018年12月7日,科左中旗纪委给予王玉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扎鲁特旗格日朝鲁苏木民政办主任斯克日乐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11月,斯克日乐因未定期核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致使塔拉嘎查两名已死亡低保对象都xx和达xx领取了6265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斯克日乐对未及时停发已死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负直接责任。2018年11月20日,扎鲁特旗监察委给予斯克日乐警告处分。
8、科尔沁区工业园区市政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康成武监管不到位问题。2015年至2017年,康成武在负责科尔沁区工业园区泵站和灰渣场建设项目监管工作期间,对通辽市科尔沁区工业园区和通辽市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未及时发现,未有效制止,致使林地遭到破坏,康成武负主要责任。2018年12月11日,科尔沁区纪委给予康成武党内警告处分。
9、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北岸华庭社区副主任兼民政社保员贾永丽收取社保医疗保险费未上缴的问题。贾永丽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代收医疗保险过程中,未按时将所收缴医保费上缴,致使患病居民入院查不到个人医保信息,其中部分金额超过三个月,存于银行产生孳息,总计滞留款额51430元。2018年10月19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贾永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中共通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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