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安代网--记录库伦的点点滴滴

搜索
查看: 22220|回复: 0

[通知] 库伦旗教体局关于签订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复制链接]

3843

主题

482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7308

活跃会员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突出贡献荣誉管理论坛元老

QQ
发表于 2017-8-8 07:56: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通辽
abbad30497d9c15fc927fbcf517de337.jpg
各位大学生和学生家长:
一、为确保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工作有序进行,各苏木(乡、镇、林场、街道)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如下:
1、茫汗苏木、六家子镇:8月7日、8月8日;
2、水泉乡、库伦街道:8月9日、8月10日;
3、白音花镇、库伦镇:8月11日、8月14日;
4、扣河子镇、先进苏木:8月15日、8月16日;
5、额勒顺镇、养畜牧林场:8月17日;
6、补签合同时间:8月18日上午.
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2017年申请助学贷款签订合同时应交验材料列表》中所列相关材料。
三、首次签订助学贷款合同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的需借款人(带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带身份证)只来一人即可。
四、签订合同地点:库伦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一楼
上午:8点30分-----11点 下午:2点30分-----5点
联系电话:4777486。
五、办理贷款顺序:
1、首贷学生(一)审核材料(一楼109房间)             (二)打印合同(一楼108房间
(三)签订合同(一楼106房间
2、续贷学生(二)打印合同(一楼108房间
       (三)签订合同(一楼106房间
六、友情提醒:
(一)学生和家长签订完合同后必须于10月10日前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所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处并进行欠缴学费信息录入,否则今年贷款不予审批;
(二)2018年毕业的大学生(办理过贷款的)请在毕业当年12月20日前别忘了偿还助学贷款利息。
   2017年8月
028472d2b16bd87d5f8d81a20d677995.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安代网 ( 蒙ICP备13001995号-1蒙公网安备 15052402000112号  

GMT+8, 2024-11-13 12:15 , Processed in 0.154398 second(s), 4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 Style Desig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