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通辽市库伦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沙某报案称,有一名男子以曝光其隐私照片相要挟,勒索其5000元现金后,还在继续要钱。接报后,刑警大队快速组织民警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查:2018年8月份,受害人沙某与男子要某(39岁、科左后旗人)在某直播平台相识。在沙某直播过程中,要某经常给沙某刷礼物,直至2019年11月,要某自愿为沙某刷礼物共花费2.5万余元。期间,二人通过微信视频聊天中,沙某向要某裸露身体隐私部位,要某将该视频和照片存储在了自己的手机上。同时,要某一直要求与沙某见面,沙某都未答应。无计可施下,要某向沙某讨要其刷礼物的2.5万元钱,并几次以隐私视频和照片进行言语威胁都未成功。
为了尽快将刷礼物的钱要回来,要某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姐姐哈某,并请求其帮忙要钱。
11月2日,哈某伙同朋友包某等人来到库伦旗沙某的家中,以曝光其隐私照片和视频相威胁,在沙某住处敲诈了现金5000元,之后仍不罢休,威胁沙某归还剩余的2万元。沙某在无奈和恐惧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11月3日,刑警大队民警在沙某家中将再次上门“讨债”的犯罪嫌疑人哈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哈某交待其在要某的要求下带领着包某(女、41岁)到库伦旗沙某家中实施敲诈的犯罪事实。
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要某、包某分别于11月4日、6日被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平安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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