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跨省“三无”产品案件 2019年8月19日,库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内蒙12315举报中心网上转办案件,称辽蒙机械有限公司销售的农机产品为“三无”产品。同日,又接到内蒙古王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投诉,称发现市场上有与其公司生产的青贮收获机相同的“三无”产品。
库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指派执法稽查局执法人员对涉嫌经销“三无”青贮收获机的内蒙古辽蒙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7台(小型)青贮收获机,机体上没有任何标识,即:厂名厂址及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索证索票,均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任何合法有效的手续。 为查清该公司的7台(小型)青贮收获机,库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执法人员对该产品进行封存,并分3次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依法调查询问,进一步核实该公司经销的青贮收获机(裸机)购进数量、销售价格及生产厂家合法手续。2019年8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赶赴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协助下,赶往石家庄驰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提供的青贮收获机产品合格证、发票、营业执照、标识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 库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及调查核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内蒙古辽蒙机械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销售。 通过此次案件的查处,有效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对经销者敲响了产品质量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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