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堂到地狱,由大喜至大悲,如此反转的剧情不是出现在电视剧中,而是发生在一群九五后青年的身上。 2019年3月3日,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从部队回家探亲的王某某(23岁)受同学翟某(23岁)等人邀约,到某烧烤店聚会。酒足饭饱后,几人感觉尚未尽兴,提议到阜新市一歌厅继续“嗨皮”。于是,王某某、翟某与另外三名同学:包某某(22岁)、张某某(22岁)、金某(22岁)驾驶蒙GGD71*一汽牌小型轿车来到阜新市,在西市场某歌厅继续喝酒唱歌,直到3月4日凌晨5点多。 通宵饮酒欢聚,虽然已是又困又累,但几人仍再次驾车准备回家。可这一次,他们却没能安全归家……
当车从歌厅行驶到阜新三沟酒厂附近时,不知何因,翟某换下了驾车的同学,自己坐到了驾驶座位上,载着小伙伴们继续前行。6时54分左右,他们的车由南向北沿S213线行驶至15公里处,即阜蒙县平安地镇押京村路段时,突然驶向对向车道,与迎面而来的一辆北京现代轿车相撞。翟某所驾驶的蒙GGD71*一汽牌小型轿车冲向左前方路下,后又撞上桥墩,导致翻车起火燃烧。翟某和副驾驶座位的包某某两人当场死亡,车后座的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北京现代车内三人,其中一人受伤。
阜蒙县交警接到事故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救援。交警发现蒙GGD71*一汽牌小型轿车被故意遮挡了号牌,怀疑是几人当时酒驾来阜新的路上所为,以逃避电子警察的摄录。 经司法鉴定,最终阜蒙县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事故是因为蒙GGD71*一汽牌小型轿车处于超速状态,并驶向对向车道而引发,所以驾车人翟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一场欢聚却换来两死四伤……悲剧发生后无不叹息,如果不喝那么多酒,如果喝了酒不开车,如果……可是生命只有一次,没有那么多如果让你去尝试不同的结局。所以,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惜和爱护我们的生命,让这个世界少一点哭声。 来源: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
小编丨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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