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库伦旗公开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
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0名。
一、招聘计划
库伦旗旗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60名,其中:汉语岗位24人;蒙汉兼通岗位36人。
二、招聘范围
具有库伦旗户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017年5月30日前落户,原籍为库伦旗的高校毕业生不受迁入时间限制)。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在库伦旗服务及服务期满的项目生,不限年龄和户籍。
7、在我旗服务期未满的项目生正式聘用时不能兼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是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是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是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五是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按专业岗位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2017年7月4日
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3、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须填写《库伦旗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政审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电子学籍在线报告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科目和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7月14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人员需出具被代领人员身份证。
采取公开笔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到不限专业岗位。笔试分蒙汉两种文字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汉语岗位的考生用汉语答题,满分成绩为100分;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满分成绩为100分,其中,汉文试题占50分,蒙文试题占50分,汉文试题必须用汉语答题,蒙文试题必须用蒙语答题。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笔试结束后,分别按报考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一同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一同进入体检和考察。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考生,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署聘用合同后到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工资待遇及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实行合同制,不占用编制,除职称评聘外,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方案要求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库伦旗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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