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5-8 06:18:46

库伦一男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结果…

交通安全无小事,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2025年4月10日13时40分许,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内白音花镇加油站附近设置检查点开展春季行动,在一辆车号为蒙G****7号牌银色营运面包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身上有酒气,立即现场通过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为57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李某所持有的C1驾驶证存在逾期未换证状态。

据李某称:自己平时主要工作是送货比较忙,就忘了到期换证,今日由于工作太累,中午就餐过程中就喝了两瓶啤酒想解解乏。想着中午不一定会遇到交警,就铤而走险驾车上路,没想到被抓个正着。

库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驾驶人李某在逾期不参加审验仍实施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

守法安全驾驶是职业驾驶人的基本素养,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一定要拉紧心中红线,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END—来源:通辽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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