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公安局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全力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有效预防和震慑各类涉林、涉草等违法犯罪,防范非法开垦草原林地、非法占用草原林地、破坏耕地保护红线等生态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近期,库伦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破获一批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案例一拉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近期,库伦旗茫汗苏木某嘎查村民拉某(化名),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擅自将自家林地内的树木逐年采伐砍毁,三年合计毁坏林木开垦林地的面积为102.12亩;2024年春季,拉某将擅自开垦的林地承包给他人耕种农作物,谋取不法利益。该案经库伦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侦查,拉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现已向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案例二和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近期,库伦旗额勒顺镇某嘎查村村民和某(化名)未经审批,擅自将自家承包经营的林地树木推毁,进行开垦耕种农作物,经鉴定,涉案面积为44.23亩。和某的耕种行为造成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林地内植被赖以生长的土壤层被破坏。经库伦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侦查,和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此案已向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案例三
七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近期,库伦旗额勒顺镇某嘎查村村民七某(化名)明知自家耕地周边的地块是草原用地的情况下,未经审批,擅自将该地块开垦耕种玉米、豇豆等农作物,面积为37.77亩。经库伦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侦查,七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此案已向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下一步,库伦旗公安局将以“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的执法态度,集中优势资源,坚决打击和震慑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活动。请广大农牧民依法使用土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 “印象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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