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9-10-17 00:35:37

库伦某公共厕所惊现“偷拍狂”,已被警方抓获!

                                                                                                   
近日,库伦警方快速查处一起恶意偷拍他人隐私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10月14日11时,库伦旗公安局库伦镇派出所值班室接到辖区群众齐某报案称:“在某医院东侧的公共卫生间上厕所时被人恶意偷拍,请查处。”

网络配图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至案发现场,值班民警对报案人齐某了解情况得知,偷拍齐某的嫌疑人为一名男性,被齐某当场发现后,该名男子落荒而逃。鉴于此案性质恶劣,派出所迅速指派精干警力调查,经过快速分析研判,最终锁定该男子为库伦镇居民侯某(29岁)。确定嫌疑人的信息后,民警快速实施抓捕,通过分析活动轨迹锁定侯某位置后将其抓获,并依法带至库伦镇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过民警询问,违法嫌疑人侯某对自己恶意偷拍他人隐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侯某交代,当日他在库伦旗某医院看病,在该医院公共卫生间上厕所时,看见一名女子进入公共卫生间。当时上卫生间的人不多,便起了偷拍之意。随后侯某偷偷溜进该女子隔壁厕位,通过木隔板与地面的间隙,使用手机进行偷拍录像。

网络配图目前,违法嫌疑人侯某已被库伦镇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相关法条: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广大女性朋友在外出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隐私安全,特别是在上公共厕所的时候,一定要观察周围环境。如果发现不法分子偷拍等情况,首先保持冷静不要慌张,大声及时呼救,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来源:平安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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