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7-11-27 10:35:29

“粮霸”覆灭记


眼下正是内蒙古通辽市秋粮收购的季节。辛苦一年终于有了收获,乡亲们高兴,粮商们也活跃起来。在通辽市库伦旗的白音花地区,农户种植的绿豆品种优成色好,深受人们的青睐。甚至吸引外省的粮商前来收购。


外地粮商高价收购引发本地粮商不满

农户家的优质绿豆能卖个好价钱、外地粮商有了好商机,皆大欢喜。可是有人却开心不起来,那就是本地的部分粮商们。外地粮商来库伦旗白音花收购绿豆,只选取优质绿豆,平均每公斤绿豆的收购价要比当地高0.2元甚至0.3元,对于粮价来说,几分钱的价格差距就了不得,何况两三角钱,当地农户对绿豆开始惜售,等待外地粮商来卖个好价钱,而本地部分粮商往往下乡转悠一圈也收购不到绿豆。
11月1日,当地的16户粮商聚在一起就此问题“开会”。一通抱怨和探讨后,一致认为收购不到绿豆是外地粮商造成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撵走外地粮商。
撵走外地粮商,过程中难免要动粗。本地粮商们一是没有空闲时间二更怕触犯法律,于是商量着这事儿应该找“社会人”去办。在东北和内蒙古大部分地区,“社会人”特指混社会的,不事劳动生产,一心靠歪门邪道挣钱。甚至是地痞流氓的代名词。
此时,当地一名叫海某的粮商称他能联系到“社会人”龙某。龙某30多岁,曾因故意伤害入狱,今年6月份才获释。打过电话不久,龙某领着特某 (男,20多岁,曾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处理过)赶到了,当着众人面龙某表示:外地粮商再来,他们就砸车打人撵走他们。也许龙某把自己的“业务”描述得过于逼真或夸张,他说完后,讲究和气生财的粮商们似乎被吓住了,他们面面相觑,第一次会谈无疾而终,龙某和特某悻悻地离开。
事情没解决,会还得接着开。结果众人说来说去还是无计可施,最后只好又把龙某叫来,把撵走外地粮商的事交给龙某办,但不要砸车、打人。至于酬劳,开始商定撵走一辆车给龙某等人2000元钱;后经龙某提议,一次性付款,他们把这项“业务”“承包”到年底。于是,16家本地粮商共集资15200余元给了龙某等人。其中,粮商何某当即表示:如果你们(指龙某等人)等彻底解决这件事(指外地粮商来此地收购),到年底他另付10000元感谢费。



“生意”谈妥后,特某给众人留下联系方式。为了便于沟通,他们还建了一个微信群,并约定:只要谁发现外地粮商的车辆,就在群里通报位置,特某他们及时前往撵人。不仅如此,他们还发动亲友放出外地来收购绿豆的粮商不仅收购时短斤少两,还是用假币等谣言,恶意中伤,以达到他们垄断收购的目的。


威胁恐吓殴打抢劫外地粮商

11月2日,特某等三四人根据“线报”手持尖刀,采取语言威胁的方式撵走了3辆外地收粮货车。据警方介绍:他们拦住收粮货车后,称“这是我们的地盘,别来了……”“再来的后果你们清楚!把粮食卸了把车给你们点着……”等威胁恐吓性语言,撵走外地粮商。11月6日,特某等人采用上述方式又撵走一辆吉林籍收粮货车。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每次“行动”特某等人还一本正经地用手机录像拍照留存,以示他们收钱后确实“干活”了,最终这些都成为了他们犯罪的证据。
11月7日傍晚,吉林省洮南市粮商陆某和妻子王某乘坐内弟驾驶的农用柴油货车,载着一车收购来的绿豆准备返回老家。当车行至库伦旗白音花镇林场家属区附近时,被3辆轿车和1辆农用柴油车拦住。原来得知又有外地粮商出现的消息后,本地粮商海某一边电话通知特某等人,一边与六七个本地粮商赶到了现场。
在现场,海某等人对陆某称:“你们吃干的也让我们喝点稀的,你们以后别来了,来的话你得从我这收(绿豆)……”
相对于海某等人“苦口婆心”似的话语,后驾车赶来的特某等三人就显得“简单粗暴”多了。由于之前得到的“酬劳”已被挥霍一空,三人在车上商量,这次不仅把车撵走,还得让外地粮商出点钱。





特某等三人到达现场后,手持菜刀、尖刀、棍棒威胁受害人陆某,并称:“你们别来这个地方了,现在你们拿点钱,要不就卸粮食……”说完见陆某没有拿钱,三人便强行将陆某带进一辆轿车,行驶到一处僻静处后,将陆某拽下车拳打脚踢,事后鼻青脸肿的陆某又被拉上车驶回现场。被殴打后惊魂未定的陆某,只好拿出1200元钱交给特某等三人(事后3人每人分得400元),带着伤痛和惊恐返回老家。次日,陆某的妻子王某用电话向库伦旗白音花派出所报警。


严厉打击“粮霸”24人落网

接到报警后,库伦旗警方立即抽调刑警、治安、派出所等精干警力进行侦破。经过三个昼夜的调查取证,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4名,其中刑事拘留11名,取保候审13名。经审讯,24名犯罪嫌疑人承认上述犯罪事实,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负责侦办此案的库伦旗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晓光向记者介绍:该案的发生严重影响库伦旗的社会治安秩序,犯罪嫌疑人无视国家法律,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案值虽小,但影响恶劣。当地个别粮商雇佣指使社会闲散人员,禁止外地粮商到农户收购粮食的行为,与粮食经营个体业户、临时代理收购粮食者,有着本质区别。因为,这些人已经构成欺行霸市、垄断粮食市场违法行为,而且还寻衅滋事抢劫他人钱财,严重损害了农户和粮商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像这样的“粮霸”必须严厉打击。
他表示:一些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的霸恶犯罪让老百姓深恶痛绝,也影响着一个地区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稳定。根据公安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经济基础。积极构建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 张铁牛 通讯员 张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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