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7-9-19 02:30:49

库伦小伙盯上亲大姑家儿,三番两次作案!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发生在库伦旗库伦镇某手机店的手机失窃案就真实的诠释了这句话。近日,库伦旗库伦镇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仅用1个小时,便将监守自盗的嫌疑人班某当场抓获。





    2017年8月25日16时许,库伦镇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手机店业主哈女士报案称:其经营的手机店内有三部OPPOR11手机、一部OPPOR11PLUS手机和两部苹果7手机被盗。接到报案后,库伦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经对现场勘查,该手机店门窗没有撬盗痕迹,且店内监控摄像头运转正常,在排除入室盗窃嫌疑后,民警将嫌疑目标锁定为内部作案。随后民警对店内人员进行逐一询问,当询问至店主侄子班某时,班某表情慌乱,目光闪烁,通过民警一番开导,班某心理防线瓦解,终于向民警承认了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





   原来,班某系店主哈女士远房侄子,因初中毕业后辍学赋闲在家,正缺人手的哈女士便将其招入店中做店员。开始时,班某工作热情还很高,平时工作也很尽心。但是时间一长,班某便失去了耐性,工作乏味、工资不高,距离自己的理想生活差距太大。于是班某在工作之余便动起了“歪”想法。班某于8月初的一天,在下班关门之际,将店内几部新手机带出,并放在其摩托车后备箱中,直至第二天也没人发现手机缺失,这一尝试让班某兴奋不已,随后班某又将手机放回原处,采取“细水长流”式的盗窃方式,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班某分六次在其姑姑的手机店中盗窃三部OPPOR11手机、一部OPPOR11PLUS手机和两部苹果7手机。而后,班某将盗窃来的手机分别抵押给某手机店业主魏某和某抵押公司业主勿某,并将得来的现金全部挥霍一空。如果不是店主哈女士发现及时,近期手头拮据的班某甚至还打算再偷下去。


   经过物价鉴定,班某盗窃的六部手机价格超过两万元,库伦镇派出所将该案转立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办案民警根据班某交代,对被盗手机去向进行了调查,最终查明,库伦镇某手机店业主魏某、某抵押公司业主勿某未对班某抵押手机的来源进行有效核实,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行收购。并且魏某在收购班某手机后还将一部黑色苹果7手机以4000元的价格卖掉。魏某、勿某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人同时被抓获,被盗手机被悉数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班某、魏某、勿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柜台存放现金或贵重商品时,应适当增加技防和人防的力度,合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安排信得过的专人进行看管,同时应加强内部员工的管理和道德教育,提防“家贼”。


来源:平安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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