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7-3-31 08:13:48

库伦青年非法限制前任人身自由3小时,被拘留10天

    通辽市库伦旗额勒顺镇居民敖某与其女友澈某相恋一年后因感情不合分手,分手后,撤某前往库伦镇打工,而敖某却无法接受现实,多次找到澈某要求复合但都被拒绝。感到失望的敖某自认为要挽回爱情就要“强硬点”,于是,敖某于2017年3月28日在库伦镇安代家园小区强行将撤某拉上其驾驶的轿车,并将车开往额勒顺镇敖伦村附近,非法限制撤某人身自由长达三个小时。在车上,敖某多次试图用曾经一起时美好的回忆劝说撤某与其复合,但都被撤某拒绝,感到绝望的敖某最终主动消除了限制澈某自由的行为,也取得了撤某的谅解。
    但是澈某因害怕敖某以后再次纠缠她,便选择报案。库伦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很快查清了事实。在询问敖某作案原因时,敖某直说了一句:“我只想和她待一会。”然而,这“待一会”却换来了十天的不“自由”。



    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敖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处罚。
    供稿\王宇 编辑\张崴 窦鹏 审核\赵希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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